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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170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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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携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漢隸字源.平聲.齊韻》、《隸辨.平聲.齊韻》、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齊韻》均引〈漢三公山碑〉作「携」,且引《廣韻》:「携,俗攜字。」惟《偏類碑別字.手部》、《碑別字新編.二十一畫》同引〈漢三公山碑〉,則作「」,不知何故。至其引〈晉爨寶子碑〉,書作「携」。《四聲篇海.手部》:「携,音,義同。」《字鑑.平聲.齊韻》:「攜,五經文字云:作、携、皆非。」《六書正譌.平聲.齊韻》云:「攜,俗作、携,並非。」《俗書刊誤.卷一.平聲.齊韻》亦云:「攜,俗作携,非。」《字彙.手部》:「攜,《六書正譌》:俗作、携,並非。」《正字通.手部》:「携,俗攜字。」按綜上各家之說,或以「携」為「攜」之俗,或以為非。然「攜」之作「携」,漢晉以來即有是例,故「携」可為「攜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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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㩗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字彙.手部》:「㩗、擕,並俗攜字。」《正字通.手部》說同。《康熙字典.手部》:「㩗,《正字通》:俗攜字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手部》,說與《康熙字典》同。《漢語大字典.手部》則引《字彙》說「㩗,俗攜字。」《中華字海.扌部》同。按《龍龕手鑑.手部》云:「,今;攜,正。戶圭反,持也,提也。」疑「」蓋「攜」之簡省,而「㩗」則「」之變體,故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以為「㩗」為「攜」之俗,然則「㩗」為「攜」之異體,可以定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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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擕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漢隸字源.平聲.齊韻》、《隸辨.平聲.齊韻》、《碑別字新編.二十一畫》均錄有〈漢張壽碑〉作「擕」。《字彙.手部》云:「㩗、擕,並俗攜字。」《正字通.手部》說與《字彙》同。《康熙字典.手部》:「㩗,《正字通》:俗攜字。擕,與上同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手部》說與《康熙字典》同。按《龍龕手鑑.手部》云:「㩗,今;攜,正。戶圭反,持也;提也。」疑「」為「攜」之省體,而「擕」則又「」之省。故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並云「擕」為「攜」之俗。然則「擕」為「攜」之異體,可以無論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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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漢隸字源.平聲.齊韻》錄〈廣漢屬國辛通達李仲曾造橋碑〉作「」。《字彙.手部》云:「攜,《六書正譌》:俗作,携,並非。」《正字通.手部》亦云:「攜,俗作、携,並非。」又:「,虛期切,音奚,姓也。」《康熙字典.手部》:「,攜字省文。」《經典文字辨證書.手部》云:「攜,正;,省;携,俗,出〈漢三公山碑〉。」《彙音寶鑑.嘉下平聲》:「,擕帶,取帶。,同上字。或、擕字同。」按綜上各家之說,知「攜」之俗字省體作「」,故「」可為「攜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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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龍龕手鑑.手部》:「,今;攜,正。戶圭反。持也;提也。」《四聲篇海.手部》:「,戶圭切,持也;提也。」《彙音寶鑑.嘉下平聲》:「,擕帶,取帶。,同上字,或、擕字同。」《中華字海.扌部》云:「,同携。字見《龍龕》。」按「」字乃「攜」之省體,其音義皆無別,故諸家皆以「攜」為正字,「」為或字。據此則「」應為「攜」之異體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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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㈡⑴ |
漢語拼音 | ㈡⑴xī ⑵xié ㈠jùn #hu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,戶圭切。」《玉篇.人部》:「,下桂切。。」《字彙.人部》:「,玄圭切,音攜,提也。一曰離也。」《正字通.人部》:「,俗字。」《康熙字典.人部》:「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並胡桂切。音慧。,困劣貌。又《集韻》:懸圭切,音,提也。一曰離也。」《增廣字學舉隅.卷一.偏旁相似》:「,音攜,提也;離也,又音慧,也。音帝,困劣也。」按「」字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但云下桂切或胡桂切,音慧;義為「」,困劣貌。其音義皆與「攜」異。其後或因「」、「攜」皆從「巂」得聲,音近通假,於是《集韻》始有「,懸圭切,音攜,提也。」之說。《正字通》更逕以「」為「」之俗字,「」即「攜」之異體,故「」遂亦成為「攜」之異體矣。音ㄒㄧ、 #「儶」另兼正字。 ㈠ ⇒「俊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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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偏類碑別字.手部》、《碑別字新編.二十一畫》錄有「」字,出〈漢三公山碑〉。《五經文字.手部》:「攜,戶圭反,相承作,或作者,皆非。」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:「攜,俗作,非是。」按「攜」或有作「携」者。「」實為「携」之變體,其間之差別,只在左偏旁「扌」之長短而已。「携」可為「攜」之異體,而「携」之變體「」,自當亦是「攜」之異體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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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「」之楷書作「攜」。然《佩觿.卷中》云:「、,上乎泥翻,提。下子遂翻。里,地名。」字作「」。按「」與「攜」之別,在於左偏旁「扌」之長短高低耳。「」實「攜」之變,故可為「攜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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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」《精嚴新集大藏音.手部》:「、、、,上二正,並戶珪反。」按「攜」字《漢隸字源.平聲.齊韻》、《字彙.手部》、《正字通.手部》等有作「」者。今「」與「」之別,在於左偏旁「扌」書寫之部位,有長短高低之異耳。故「」實「」之變。「」既為「攜」之異體矣,則「」自亦可為「攜」之異體可知矣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9-0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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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ié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攜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,提也。從手,巂聲。戶圭切。」《四聲篇海.手部》有作「」者,戶圭切。《書法字彙.手部》收有〈三希堂法帖.元.柳貫〉所書亦作「」。按《漢隸字源.平聲.齊韻》、《隸辨.平聲.齊韻》、《碑別字新編.二十一畫》等,均錄有〈漢張壽碑〉「攜」作「擕」,《字彙.手部》、《正字通.手部》亦收有「擕」,說是「攜」之俗。故「擕」可為「攜」之異體。見「擕」字條。今「」與「擕」之別,在於左偏旁「扌」之長短高低耳。二者音義皆無別。故「」亦可為「攜」之異體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