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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1703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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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「」字首見於《玉篇.人部》,云:「,俗攀字。」《四聲篇海.人部》說同《玉篇》,而《字彙補.人部》則引《五音集韻》云:「,與攀同。」今考攀字本作「」,象兩手相之形,作「」者,疑係隸變而形訛也。今以字書有據,故可收「」字為「攀」字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3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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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《集韻.平聲.刪韻》云:「,《說文》引也。或作攀、扳,隸作,亦書作。」於是可知「」字乃「」字隸變之形,故可收為「攀」字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3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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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「」字首見於《玉篇.部》,云:「,普姦切,引也。」《四聲篇海.部》則云:「,普姦切,《說文》引也。」今考《字彙.又部》云:「,同攀。」《正字通.又部》則云:「,舊註同攀。按六書攀本作,從兩手上引象形,附物以求援也。從而反之。隸作攀,別作,俗加手作,今改作,非。」然則「」當係「」字隸變之形訛者也。今以字書有據,故可收「」字為「攀」字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3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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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今考《字彙補.屮部》引《漢書.司馬相如傳》〈顏師古注〉云:「,古攀字也。《文選》今作攀。」《康熙字典.屮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屮部》同。而《漢語大字典.屮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屮部》則逕依《說文》定「」為「」而曰:「同攀」。於是可知「」字乃就《說文》篆體「」字逕行隸定而生之異形,其實與「」字形雖小異而無別也。然則「」字可收為「攀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3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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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按「」字係「」字之重文,其構成部件與「攀」字全同,特形構小異耳。若依《說文》小篆言,「」字為正字無疑,唯今標準字體以變形之「攀」字為正字,故「」字轉而成為其異體也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3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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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𣝴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今考《漢隸字源.平聲.刪韻》引〈堂邑令費鳳碑〉作「𣝴」,《隸辨.平聲.刪韻》引〈繁陽令楊君碑〉亦作「𣝴」。按「手」字《說文》作「」,隸變作「手」,在左旁者作「扌」,在下者則或訛作「」,如「奉」、「舉」等。故「攀」字從手,亦可書作「𣝴」也。然則可收「𣝴」字為「攀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
異 體 字 | A01703-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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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 #⑴bān ⑵p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扳」為「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引也。從反。,或從手從樊。」「」字隸變作「」,或作「攀」,標準字體以「攀」為正字。今考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刪韻》云:「攀,亦作扳。」《玉篇.手部》亦云:「攀,援引也。扳,同上。」按《集韻.平聲.刪韻》云:「,《說文》引也。或作攀、扳,隸作,亦書作。」《經典文字辨證書.部》云:「,正,亦作,同;攀,通;扳,別;,俗。」是「」、「攀」、「扳」諸字皆「」字之異體而無別也。今以「攀」為正字,故可收「扳」字為其異體。 #「扳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