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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168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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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jiǎn ㈡jiǎ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撿」之異體。「撿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拱也。從手僉聲。」(按:大徐本作「挑也」)今楷定作「撿」(見《玉篇.手部》)。 「」字始見〈樊敏碑〉(《中文大辭典.手部》引),字書則見於《敦煌俗字譜.手部》、《干祿字書.上聲》。按:「撿」從「僉」得聲,「僉」之篆文作「」,從亼從吅從从,今碑文字其下改從「灬」,當是書寫筆勢改易者也,其為「撿」之異體可信,故可收。 ㈡ ⇒「檢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686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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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jiǎn ㈡jiǎ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撿」之異體。「撿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拱也。從手僉聲。」(按:大徐本作「挑也」)今楷定作「撿」(見《玉篇.手部》)。 「」字始見《偏類碑別字.木部》,以為「檢」之別字,而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手部》引〈取經詩話〉則以為「撿」之異體。按:「撿」從「僉」得聲,「僉」之篆文作「」,從亼從吅從从,而「」字則改作「」,當是俗寫之省變者也。此字筆畫雖已省變,然猶知其為同,故可收。 ㈡ ⇒「檢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168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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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撿」之異體。「撿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拱也。從手僉聲。」(按:大徐本作「挑也」)今楷定作「撿」(見《玉篇.手部》)。 「」字始見大陸《簡化字總表.第三表》,為大陸通行之簡化字。此字見於字書雖晚,然歷代書家多習作如此,如米芾作「」,顏真卿作「」者是(見《中國書法大字典.手部》引)。按之字形,當是筆勢簡省者也,楷定之形,雖省變忒甚,然猶知其為同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