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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0218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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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⑴ |
漢語拼音 | ㈠⑴bāng ⑵bàng ⑶páng ㈡pé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傍」之異體。「傍」之篆體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:「近也,從人旁聲。」又邑部有「」字,「汝南鮦陽亭,從邑旁聲。」乃方國之名之後起字。《玉篇.阜部》始見「」字,曰:「步俍切,附也。本作『傍』。」已混二字為一字矣!《集韻》承之,而《類篇.人部》「傍」下曰:「蒲光切,《說文》:『近也。』又蒲橫切,傍傍然不得已也;又蒲庚切,車聲;又補朗切,左右也;又蒲浪切,近也。」於《類篇.阜部》「」下曰:「蒲庚切,車聲也;又蒲浪切,近也。」據此,知「傍」與「」所以為一字之異體者其因有二:二字同借為「車聲」之字,一也;「」借為表「近也」之「傍」,二也。雖則假借之文不得視為異體,然諸字書通行既久且廣,故以「」為「傍」之異體可收。 ㈡ ⇒「𨍩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218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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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bāng ⑵bàng ⑶pá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傍」之異體。「傍」之篆文作「」,近也,從人旁聲,作「」者,乃篆文隸定之形。《正字通.人部》「傍」下曰:「本作『』。」是也。今楷書既以「傍」為正字,則「」為異體矣,故可收。 |
異 體 字 | A00218-002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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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bāng ⑵bàng ⑶páng #⑴bàng ⑵páng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「徬」為「傍」之異體。傍,段注本《說文.人部》云:「,近也。從人旁聲。」本屬人部。文獻上,人旁與彳旁時見相混,如:「佻」或作「」、「伏」或作「」等,據此,傍亦可作徬。《集韻.平聲.唐韻》「傍」即作「徬」。文獻既然有據,收為異體可也。
#「徬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