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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製原則

  1. 避諱亦為異體滋生之因,蓋諱例成俗,用字自成異體。陳垣《史諱舉例》說:「避諱常用之法有三:曰改字,曰空字,曰缺筆。」本字典針對缺筆諱加以收錄。所收資料由唐代開始,若字書中有缺筆字,則加考證之。為求慎重,特編輯《唐以後帝王避諱名表》,以為考證之基礎。
  2. 本表主要根據清.周廣業《經史避名彙考》(明文書局 1981.10 初版)及陳垣《史諱舉例》(文史哲出版社1987.01三版)。表分朝代、廟號、避諱對象、避諱字、備注五欄。「廟號」部分若見〔〕號,乃為追尊;而「避諱對象」一欄若存異說,則概依周氏;「避諱字」所收則為二書舉例所見之避諱字;「備注」為其他參考資料。又以避諱缺筆之例始於唐,故表亦始唐。

編輯者:陳逸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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