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11117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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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》。 #「䐕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í #jí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《集韻.入聲.緝韻》云:「,肥膏出也。或省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肉部》云:「,側入切,肉肥而膏出;,同上;,亦同上,又和也。」故知「」、「」無別,而「」字可收為「」字之異體也。又「」、「」二字屬肉部,本當作「」、「」,只因俗寫多書「」字隸定之「月」字為「月」,與「」形之隸定無別,故「」、「」二字亦從而書作「」、「」。今既以「」為正體,故可收「」字為其異體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」。 #「䐕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