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06691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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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kài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烗」之異體。「烗」與「」同,見於《廣韻.去聲.怪韻》。又《集韻.去聲.怪韻》云:「烗」或從戒。《四聲篇海.火部》烗,口戒切,熾也。,苦戒切,熾也,盛也。《字彙.火部》,同烗。凡此皆稱二形同字也。然《正字通.火部》則云:「烗,俗字別作,亦非。」或「,俗字舊註同烗,非。」然而此乃假音同而變易聲符,既非另字另義,故雖《正字通》云非也,其為異體則可也。故收「」為「烗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