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C05067-001 𣐵 木-06-10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類篇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ㄧˊ 漢語拼音 yí 研 訂 者 張文彬 內 容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,音➀ㄙˋ➁ㄧˊ。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:「,臿也。從木㠯聲。一曰徙土輂,齊人語也。評里切。」今音ㄙˋ。《字彙.木部》:「,延知切,音移。船戽斗去水斗也。」《正字通.木部》:「,伊齊切,音移。《廣雅》斗謂之,所以去水。」《廣雅.釋器》:「斗謂之。」王念孫《廣雅疏證》:「各本誤作。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並引《廣雅》:『斗謂之。』則宋時《廣雅》本已誤……《御覽》引《廣雅》:『斗謂之』,皆作,不作,今據以訂正。」據上所列,「」本讀ㄙˋ,義為臿,見《說文》;「」讀ㄧˊ,義為斗,見《廣雅》。唯宋本《廣雅》「」誤作「」,致《集韻.上平.之韻》云:「,《博雅》斗謂之,所以抒水。或從。盈之切。」(按:即),今音ㄧˊ。《類篇.木部》亦如是云,則知宋時「」不止讀為ㄙˋ,又有ㄧˊ音,與「」相通,今據之而訂「」為「」之異體,「」則增音ㄧˊ,義為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