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788-007 土-09-12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說文.土部》。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。 ⇒「塲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㈠⑴ㄔㄤˊ ⑵ㄔㄤˇ ㈡ㄕㄤ 漢語拼音 ㈠⑴cháng ⑵chǎng ㈡shāng 研 訂 者 葉鍵得 內 容 ㈠「」為「場」之異體。場,《說文解字.土部》:「,祭神道也。一曰:田不耕。一曰:治穀田也。從土,聲。」由字形結構「從土,聲」,知字可作「」。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字作「」。《彙音寶鑑.姜下平聲》、《重訂直音篇.卷一.土部》並同。蓋字形稍異耳。故可定「」為「場」之異體。㈡⇒「塲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