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00873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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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》。 《字彙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gǒ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「」字見《康熙字典.十部》,引《集韻》曰:「古勇切,音拱,同『』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七.十部》亦曰:「,音拱,『』同。」 「」字見《集韻.上聲.腫韻》,以為「」、「」之異體,《字彙.十部》、《正字通.十部》並同。 按:《康熙字典》、《重訂直音篇》均作「」,當與「」同。考《說文解字.丮部》有「」字,曰:「袌也。從丮工聲。」或體加手作「」。依《集韻》之說,「」乃「」之省體,而「」與「」,僅筆勢之別而音義無殊,則「」為「」之異體是也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