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C00873-002 十-06-08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集韻》。《字彙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ㄍㄨㄥˇ 漢語拼音 gǒng 研 訂 者 蔡信發 內 容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「」字見《康熙字典.十部》,引《集韻》曰:「古勇切,音拱,同『』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七.十部》亦曰:「,音拱,『』同。」「」字見《集韻.上聲.腫韻》,以為「」、「」之異體,《字彙.十部》、《正字通.十部》並同。按:《康熙字典》、《重訂直音篇》均作「」,當與「」同。考《說文解字.丮部》有「」字,曰:「袌也。從丮工聲。」或體加手作「」。依《集韻》之說,「」乃「」之省體,而「」與「」,僅筆勢之別而音義無殊,則「」為「」之異體是也,故可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