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6154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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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。 《正字通.隹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隹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í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鷈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鳥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鷈也。從鳥虒聲。士雞切。」 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、,注云:「《說文》:『鷈也。』似而小,膏中瑩刀,或從隹。」《正字通.隹部》,注云:「、鷈同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六.隹部》,云:「音梯。鷈同。」 鳥、隹之義類近同,故以此替換形符之另構字「」,可收為「鷈」之異體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