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5874-003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禡韻》。 《字彙.骨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骨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kà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髂」之異體。《廣韻.去聲.禡韻》髂,注云:「骨。枯駕切。,上同。」 《集韻.去聲.禡韻》髂、、,注云:「丘駕切。骨也。或作、。」《字彙.骨部》髂,注云:「枯架切。腰骨也。,同上。」《正字通.骨部》,云:「俗髂字」。今之字書,如《中文大辭典.骨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骨部》亦皆收「」與「髂」同。 「髂」與「」既是異形同字,故據文獻,收「」為「髂」之異體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