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B052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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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大徐本:,冠、娶禮祭。从酉,焦聲。,醮或从示。(子肖切)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ào |
釋 義 | 1. 舊時婚禮、冠禮儀節之一。敬酒時,敬酒者酌酒,受敬者但舉杯飲而盡之,不再回敬。《說文解字.酉部》:「醮,冠、娶禮祭。」《儀禮.昏義》:「父親醮子而命之迎。」漢.鄭玄.注:「酌而無酬酢曰醮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但受爵者飲而盡之,又不反相酬酢,直醮盡而已,故稱『醮』也。」《晉書.卷二一.禮志下》:「古者婚、冠皆有醮。」 2. 祭祀。《廣韻.去聲.笑韻》:「醮,祭也。」《荀子.禮論》:「利爵之不醮也,成事之俎不嘗也,三臭之不食也。」唐.楊倞.注:「醮,盡也;謂祭祀畢告利成。」《文選.卷三.賦.宋玉.高唐賦》:「醮諸神,禮太一。」唐.李善.注:「醮,祭也。」 3. 僧道設壇祈神求福之過程。如:「建醮」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三:「盡買香燭楮紙,齎到瓊花觀中,命道士建醮三晝夜,以報恩德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二八回:「叫在清虛觀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。」 4. 女子嫁人。多指再嫁。《隋書.卷六六.列傳.李諤》:「五品以上妻妾不得改醮。」明.王鏊〈貞烈熊氏女傳〉:「今汝未預執笄,未成婦也,未醮而孀,禮所無也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六.馬介甫》:「既殯,弟陞慲兒,矢不嫁。婦唾罵不與食,醮去之。遺孤兒,朝夕受鞭楚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