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4961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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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稕韻》。 #「轥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ìn #lìn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㈡ 《說文解字.足部》收有「蹸」字,云:「:轢也。從足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車部曰:『轢,車所踐也。』」故此字或改從車。《集韻.去聲.稕韻》:「蹸:或作轔。」即是。《集韻》另收「」,亦云為「蹸」之或作,蓋以此字音去聲,讀同「藺」,故聲符可代換成「藺」。然則,《集韻.去聲.稕韻》云:「蹸:或作。」當可據以收「」為「蹸」之異體。 #「轥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