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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󸯆𧲇󸯇𧲐

說 明

異 體 字 B04789-001 𧲐 豕-15-22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入聲.覺韻》。

康熙字典.豕部》。

中文大辭典.豕部》。

 

▲此字釋義為小豚義時,為「豰」之異體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ㄅㄛ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王初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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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豰」之部份異體。「豰」,《說文解字.豕部》云:「手寫字:小豚也,從豕手寫字聲。步角切。」隸變作「豰」。《集韻.入聲.覺韻》曰:「豰、手寫字:《說文》:『小豚也。』或作手寫字。」謹按:形聲字之聲符為適應語言變遷,每有以音同音近之聲符代換之而字義無別者;「豰」字大徐本《說文》音「步角切」,《集韻》音「弼角切」,故由「從豕手寫字聲」之「豰」易為「從豕暴聲」之「手寫字」,其為「豰」之異體字無疑。

然《集韻》「豰」字共有八個義項:另於1.〈上聲.厚韻〉曰:「虎乳也,通作穀、手寫字。」2.〈去聲.候韻〉曰:「啖豬也。」3.〈入聲.屋韻〉曰:「豕名,一曰狐子。」又「豕也,手寫字豭也。」又「都木切,豰轂,動物。」4.〈入聲.覺韻〉曰:「《爾雅》:貔,白狐,其子豰。」又〈入聲.鐸韻〉曰:「豕聲。」此七則之音義皆不與「手寫字」字相對應。故「手寫字」為「豰」之部份異體字,僅與「小豚」之音義相對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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