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972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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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東韻》。 《字彙.艸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艸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hó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葓」為「葒」之異體。葒字未見載於《說文》,《玉篇.艸部》云:「葒,葒蘆草。」今考《廣韻.平聲.東韻》云:「葓,同葒。」《字彙.艸部》、《彙音寶鑑.公下平聲》、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艸部》亦同;《正字通.艸部》則云:「葓,俗葒字。」按「洪」、「紅」音同,故「葒」字或有改易聲符作「葓」者也。然則可依字書收「葓」字為「葒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