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962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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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虞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qú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葋」之異體。《玉篇.艸部》:「葋,渠俱切,葋,艼熒也。」《五經文字.艸部》:「葋,求于反。」《集韻.平聲.虞韻》:「葋、、,艸名。爾雅:葋,艼熒。或作、。」《類篇.艸部》:「葋、、,權具切,艸名。爾雅:葋,艼熒。或作、,文三。」按「葋」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皆有作「」者,斯蓋「葋」之訛字,文獻既收,則「」可為異體應可定矣。 |
B03962
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