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499-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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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缶部》。 《玉篇.𦈢部.字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缶部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xià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罅」之異體。《說文.缶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裂也。從缶虖聲。缶燒善裂也。呼迓切」。「」之字形,見《龍龕手鑑.𦈢部》。《玉篇.𦈢部》亦收「」,注云「呼嫁切。裂也」。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皆作「」,《類篇.缶部》作「罅」。今據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缶部》罅,同。且「罅」字形符從「缶」,變作「𦈢」,此多見於《異體字例》。故收「」為「罅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