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43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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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索部.字》。 《集韻.入聲.術韻》。 《正字通.糸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ǜ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繂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糸部》云:「,素屬,從素率聲。」注云:「素當作索。從素之字,古亦從糸,故字或作,或作繂。」標準字體以「繂」為正字。今考《廣韻.入聲.術韻》云:「繂,亦作。」《字彙.糸部》云:「,與繂同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七.索部》同,《正字通.糸部》則云:「,俗繂字。」按「繂」字為「索屬」,故或從「索」作「」,然則可以收「」字為「繂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