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800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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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東韻》。 《字彙.疒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疒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ó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癃」之異體。癃,《說文.疒部》作「」,云:「罷病也。從疒隆聲。」今考《玉篇.疒部》云:「,同癃。」《集韻.平聲.東韻》、《類篇.疒部》並云:「癃,或作。」《字彙.疒部》、《正字通.疒部》、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疒部》等亦皆云:「,同癃。」然則可知「」字與「癃」無別,而可以收為「癃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