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621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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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入聲.陌韻》。 《正字通.血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kā ⑵kà ⑶kè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喀」之異體。「喀」字不見於《說文》,《廣韻.入聲.陌韻》云:「喀,吐聲。」《集韻.入聲.陌韻》曰:「、喀:嘔也,《國語》:『伏弢喀血。』或從口。」《正字通.血部》云:「,乞格切,音客。面污血曰。《晉語》:『趙簡子曰:「鄭人擊我伏弢血,鼓音不衰。」』舊本闕。俗作。」《康熙字典.血部.下》云:「:《集韻》:乞格切,音客。與同。」謹按:依《集韻》「」為「喀」之異體,《正字通》又以「」為「」之俗字;今既以「喀」為正字,故「」可收為「喀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