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536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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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祭韻》。 《字彙.犬部》。 #「狾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#zhì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《玉篇.犬部》:「猘,音制,犬惡名。」《廣韻.去聲.祭韻》:「猘,狂犬。〈宋書〉云:張收嘗為猘犬所傷,食蝦蟆鱠而愈。居例切。」《集韻.去聲.祭韻》:「狾、猘、瘈,〈說文〉:狂犬也。或作狾、瘈。征例切。」《類篇.犬部》說與《集韻》同。《龍龕手鑑.犬部》:「狾、猘,居例、尺制、征例三反,狂犬別名。二同。」 按《說文解字.犬部》:「狾,狂犬也。從犬、折聲。征例切。」《集韻》:「狾、猘,狂犬也。征例切。」猘、狾二字音義皆同,且二字均兼正字,故可互為異體。 #「狾」另兼正字。 #「狾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