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493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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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。 《正字通.牛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牛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犤」之異體。「犤」字見《五經文字.牛部》,僅曰:「捕池反。」而《玉篇.牛部》則曰:「牛名。」 p> 「」字見《廣韻.平聲.支韻》,曰:「牛名。又音皮。」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則以為「犤」之或體,《類篇.牛部》、《四聲篇海.牛部》並同。 按:「犤」字實出《爾雅.釋畜》,曰:「犤牛。」郭注:「犤牛庳小,今之牛也。又呼果下牛。」又:「犤」從牛罷聲,「」從牛羆聲,則「犤」之作「」,乃以同音字改易聲符者也,為異體信然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