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307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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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水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kuài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澮」之異體。「澮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:「澮水,出河東彘靃山,西南入汾。從水會聲。」今楷定通作「澮」(《集韻.去聲.泰韻》)。「」字見《集韻.去聲.泰韻》曰:「,《說文》:『水流澮澮也。』……古作,通作澮。」其形體演變當係由「」形體小訛,右下之「巾」形變為「乃」形而來。據此,「」為「澮」之異體,可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