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170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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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類篇.酉部》。 《字彙.酉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miǎn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湎」之異體。湎,《說文.水部》:「,沈於酒也。從水、面聲。《周書》曰:罔敢湎于酒。」《類篇.酉部》「」二字下云:「彌切。沈於酒也。或作。」《字彙.酉部》收「」字,注云:「同湎。」《正字通.酉部》「」下云:「同湎。」《康熙字典.酉部》「」下云:「《集韻》同湎。」按:「」字從酉、丏聲,音義與「湎」同,為後起形聲字,故「」當為「湎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