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158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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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。 《四聲篇海.水部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水部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íng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渟」之異體。《玉篇.水部》:「,達丁切,水止也。」《廣韻.平聲.青韻》:「,水止。」《字彙.水部》:「渟,唐丁切,音廷。水止曰渟。」《正字通.水部》:「渟,唐寅切,音廷,水止曰渟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水部》:「渟,音亭,水止。又音汀。,同上。」按水止之義,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作「」,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作「渟」,蓋古口字在字中間,結體多作,如高作髙,回作囬,面作靣等,故渟實一字,今據《重訂直音篇》定「」為「渟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