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969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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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上聲.紙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huǐ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毇」之異體。毇,《說文.毇部》:「,米一斛舂為八斗也。從、從殳。」《集韻.上聲.紙韻》收「」字,注云:「舂謂之,或作,亦省。」《類篇.竹部》亦收「」,說同。按:明楊慎《丹鉛雜錄.精鑿醍醐》云:「穀一石得米六斗為糲,一石五斗為毇。」舂得米數雖與《說文》稍異,然「舂穀」為「」「毇」之義則同。「」為「毇」之異體,「」「」音義相同,故「」亦可視為「毇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