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922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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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覃韻》。 《四聲篇海.欠部》。 《康熙字典.欠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kǎ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欿」之異體。「欿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欠部》:「欲得也。從欠聲。讀若貪。」 「」字見《集韻.平聲.覃韻》,以為「」之或體(宋刻本作「」),《類篇.欠部》亦以為「欿」之或體。 按:《集韻》之「」、「」,當是「欿」之形變者也。又「欿」從欠聲,「」從欠冘聲。考「」者戶韽、苦感二切,而「冘」者余箴切,與「」苦感切疊韻,則「欿」之作「」,乃以疊韻字改易聲符也,是為異體有徵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