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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𠱝

說 明

正  字 A00582 口-07-10
說文釋形 大徐本:手寫字,不容也。从口,肖聲。(才肖切)
段注本:手寫字,不容也。从口,肖聲。(才笑切)
字樣說明 右半作「肖」︰上作一豎、左點、右撇,為「小」作上偏旁寫法;下之「手寫字」,中作點、挑,與「月」不同,寫法參「肖」字。
注  音 ㄕㄠˋ
漢語拼音 shào
釋  義

1. 口小不能容。《說文解字.口部》:「哨,不容也。」《字彙.口部》:「哨,《說文》曰:『不容也。』《禮.投壺》:『枉矢哨壺。』謙言壺口小不能容也。」

2. 口不正。《集韻.去聲.笑韻》:「哨,口不正也。」《正字通.口部》:「哨,不正貌。《禮.投壺》:『主人曰:枉矢哨壺,不足辭也。』註:『枉,材不直;哨,口不正。』」

3. 擔任巡邏警戒任務之兵士或營站。《元史.卷一二四.列傳.李楨》:「丙辰,憲宗命楨率師巡哨襄樊。」《喻世明言.卷二一.臨安里錢婆留發跡》:「便教顧全武代了陸萃之職,分兵一千前行,陸萃改作後哨。」

4. 用以示警之發聲器。如:「哨子」。

5. 將手指放在嘴裡,或將嘴脣撮成圓形,向外吹氣發出之尖銳聲。元.秦簡夫《趙禮讓肥》第二折:「颼颼的幾聲胡哨。」《老殘遊記》第二○回:「只見陶三窩起嘴脣,打了兩個胡哨,外面又進來兩三個大漢,將許吳二人都用繩子縛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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