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760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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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入聲.帖韻》。 《玉篇.木部.字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木部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dié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楪」之異體。楪字未見載於《說文》,《正字通.木部》云:「楪,余涉切,音葉。《韻會》牖也。」今考《龍龕手鑑.木部》、《玉篇.木部》、《廣韻.入聲.葉韻》、《集韻.入聲.葉韻》、《類篇.木部》等並作「」。按「楪」字從「枼」,字書凡從「葉」形或作「」,如「喋」作「」、「碟」作「」、「蝶」作「」之類,詳見《異體字例》,故「楪」字亦可書作「」,《重訂直音篇.木部》云:「,同楪。」可以為證。然則可以收「」字為「楪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