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143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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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上聲.蕩韻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ā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愓」之異體。愓,《說文.心部》作「」,云:「放也。從心昜聲。」今考《集韻.上聲.蕩韻》、《類篇.心部》、《四聲篇海.心部》等並作「」。按「愓」字從「昜」,而字書凡從「昜」形多作「」,如「揚」作「」、「場」作「」、「煬」作「」之類,故「愓」字亦可書作「」,詳見《異體字例》。然則可以定「」、「愓」無別,而以「」字為「愓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