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B00989-008 足-21-28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。《字彙.首卷.從古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ㄌㄧㄣˇ 漢語拼音 lǐn 研 訂 者 王初慶 內 容 「」為「廩」之異體。「廩」,《說文解字.㐭部》收為「㐭」之或體,其形作「」,隸變作「廩」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以「」為「」之或作,謹按《字彙.首卷.從古》於「廩」下云:「俗作。」「」既為「廩」之俗字,「」又為「」之或體,故以「」為「廩」之異體字可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