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0335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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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一.口部》。 #「𠽻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á #⑴zhé ⑵zhá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哳」之異體。《重訂直音篇.卷一.口部》:「哳,陟摺切。朝哳、鳥聲。、,同上。」《中華字海.口部》:「,同『哳』。字見潘岳〈笙賦〉。」按:哳之異體作,喆為哲之古字,則從口哲聲,與從口喆聲,其義一也。故今據《重訂直音篇》定「」為「哳」之異體。 #「𠽻」另兼正字。 |
B00335
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