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500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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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口部》。 ⇒「事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lì ㈡shì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㈠ 「叓」為「吏」之異體。 「吏」,《說文解字.一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治人者也。從一,從史;史亦聲。」《隸辨.去聲.志韻》引〈北海相景君銘〉:「於是故吏諸生。」隸作「」。《玉篇.一部》:「吏,力致切。《說文》:『治人者也。』」楷作「吏」。《正字通.口部》:「吏,本作叓,篆作。」又《正字通.又部》:「叓,即吏本字。」據《說文》篆體,「吏」從史,史從又,作「㕜」。故「叓」為「吏」之本字,可收為「吏」之異體。 ㈡ ⇒「事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