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495-001 口-02-05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龍龕手鑑.口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ㄔˋ 漢語拼音 chì 研 訂 者 季旭昇 內 容 「」為「叱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口部》:「:訶也。從口、七聲。」段注本《說文》注云:「訶、大言而怒也。」今標準字作「叱」。其異體或作「」,見《龍龕手鑑.口部》:「:俗;:正。昌栗反。,呵也。」「」從「口」、「七」聲,蓋為小篆之直接楷化耳,故《龍龕手鑑》以為「正」字。唯今標準字定為「叱」,故「」當為異體。據此,「」為「叱」之異體,可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