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048-005 又-07-09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集韻.去聲.志韻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ㄕˋ 漢語拼音 shì 研 訂 者 李添富 內 容 「」為「事」之異體。事,《說文解字.史部》作「」,云:「職也。從史之省聲。,古文事。」按《說文》所載古文「」字隸定作「」,作「」者當係「」字之訛變。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並云:「事,古作。」《字彙補》則云:「,古事字。」《漢語大字典》亦引《集韻》云:「,同事。」故「」可收為「事」字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