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756-0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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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女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lí ⑵lì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麗」之異體。麗,《說文解字.鹿部》作,云:「旅行也。從鹿聲。,古文。,篆文麗字。」《正字通.女部》收「」,下云:「同麗,見王充《論衡》。」然《字彙補.女部》「」下云:「《林伐山》曰:與麗同。《論衡》:形骨,皮媚色稱。」是「」又作「」字。「」為麗美之意,「麗」之異體或作「」(《龍龕手鏡.雜部》),故「」或可釋為從女聲之字,「」既見於《正字通》,故「」當為「麗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