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679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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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效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nào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鬧」之異體。 《集韻.去聲.效韻》:「鬧,擾也。或作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人部》「,同鬧。《類篇.鬥部》:『鬧,或作。』」《中華字海.人部》:「,同鬧。見《集韻》。」按:「」為「鬧」之異體,偏旁易位為「」,則「」亦當為「鬧」之異體。 又按:「」或作「」。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市部》:「,閙同。」蓋「巿」「市」俗書多相混。故從「巿」之「」形,可收為「鬧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