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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󰪪𡯉󰪫

說 明

正  字 A00468 又-00-02
說文釋形

大徐本:手寫字,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列多略不過三也。凡又之屬皆从又。(于救切)
段注本:手寫字,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列多略不過三也。凡又之屬皆从又。(于救切)

字樣說明

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手寫字」,手也。象形。楷書寫法:一橫撇、一捺,兩筆起筆處相接封口。「奴」、「隻」、「馭」、「雙」、「友」等字偏旁同此。另如「亟」、「娶」等字,因在長橫筆之上,改捺為頓。另如「尹」、「帚」、「秉」等字,因字構从又,故「手寫字」之中橫,右須出頭。

注  音 ㄧㄡˋ
漢語拼音 yòu
釋  義

1.右手。《說文解字.又部》:「又,手也。」清.段玉裁.注:「此即今之右字。」

2.表示重複出現。如:「看了又看」。《玉篇.又部》:「又,再也。」《左傳.昭公二十五年》:「再三問,不對。歸,及郊,會逆。問,又如初。」唐.白居易〈賦得古原草送別〉詩:「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。」

3.表示多種情況同時存在。如:「又唱又跳又大叫。」《詩經.豳風.破斧》:「既破我斧,又缺我斨。」南朝齊.陸厥〈與沈約書〉:「辭既美矣,理又善焉。」

4.表示意思更進一層。《廣韻.去聲.宥韻》:「又,猶更也。」《孟子.公孫丑上》:「非徒無益,而又害之。」

5.表示轉折。相當於「卻」。《墨子.節葬下》:「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,又得禍焉。」《史記.卷一○一.袁盎鼂錯列傳.袁盎》:「陛下素驕淮南王,弗稍禁,以至此,今又暴摧折之。」

6.表示數目之附加。如:「一又二分之一。」《清史稿.卷一五二.交通志四》:「其郵局,則總局、副總局、分局、支局、代辦處,總計六千二百又一。」

7.寬恕。通「宥」。《禮記.王制》:「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。王三又,然後制刑。」漢.鄭玄.注:「又當作宥。宥,寬也。」

8.表示先後連接的情況或動作。如:「剛吃完飯又看起書來。」

9.姓。《正字通.又部》:「又姓。《姓苑》:『明又尚珍,隴西人。』」

10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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