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466-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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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上聲.語韻》。 ⇒「棄」之異體。 #「弆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qù ㈠qì #jǔ |
研 訂 者 | 許錟輝 |
內 容 | ㈡ 「弆」為「去」之異體。去,《說文解字.去部》云:「人相違也,從大ㄩ聲。」弆,見《集韻.上聲.語韻》云:「去,徹也,或作弆。」故知「弆」為「去」之或體。然除《集韻》外,其他字書無以「弆」為「去」之異體者。又考《集韻.上聲.語韻》「弆」下云:「弆,或作去。」「弆」亦為正字,則「去」、「弆」乃互為異體。 #「弆」另兼正字。 ㈠ ⇒「棄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