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503-001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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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金文編.卷十一.非字》引「」(傳卣)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fēi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非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非部》:「,違也。從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甫微切。」《漢隸字源.平聲.微韻》引〈老子銘〉作「」。《隸辨.平聲.微韻》引〈鄭固碑〉亦作「」。按「非」字金文多作「」如《金文編.卷一一》所引〈傳卣〉、〈班簋〉、〈舀鼎〉等皆是。隸之作「」者,蓋直承金文而來。《金文編.卷一一》云:「,說文作,乃唐人傳寫之訛,魏三字石經尚不如是也。」故知「非」本作「」,今楷書既作「非」,而隸承金文而來之「」,自為異體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