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003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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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ǐ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趾」之異體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:「趾,正,音止。足也。」上列「」字,云:「誤。」《龍龕手鏡.足部》「」作「」。《漢語大字典.足部》:「,趾的訛字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:,趾的訛字。」所引非原文。《中華字海.足部》:「,同趾。見《龍龕》。」則與原文大異其趣矣。惟按異體之例,訛字仍可為異體。《隸辨.上聲.止韻》引〈華山廟碑〉字作「」,「」字或由隸體訛變而成。故可定「」為「趾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