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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󵨦󵨤󵨥󵨨󵨣󵨢󵨧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3904-002 谷-10-17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正字通.谷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ㄑㄧㄒㄧ
漢語拼音 ⑴qī ⑵xī
研 訂 者 周小萍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谿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谷部》篆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山瀆无所通者。從谷奚聲。苦兮切。」

手寫字」字,見《類篇.谷部》云:「弦雞切。反戾也,《莊子》曰:『婦姑勃手寫字』。」《字鑑.平聲.齊韻》手寫字,注同《類篇》且云:「與谿澗字不同,谿從山谷字,俗作手寫字。」然則《正字通.谷部》手寫字,注云:「同谿。……分為二,非。……未可謂谷在左,與谷在右者異也。」

依此可知,「手寫字」字固有反戾之義,然因與「谿」字僅左右形體易位,俗多不分,故亦用為同字,既有所據,收「手寫字」為「谿」之異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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