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38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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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,証也。从言,柬聲。(古晏切) |
字樣說明 | 左半「言」之起筆作點;右半作「柬」︰此字从「束」,「口」中作兩點,與「東」字寫法不同,寫法參「柬」字。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àn |
釋 義 | 1. 以言語或行動勸告他人改正錯誤。如:「勸諫」、「規諫」。《說文解字.言部》:「諫,証也。」《孟子.萬章下》:「君有大過則諫。」《新唐書.卷九七.列傳.魏徵》:「臣以事有不可,故諫。」 2. 糾正、更改。《論語.八佾》:「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」晉.陶淵明〈歸去來辭〉:「悟已往之不諫,知來者之可追。」 3. 姓。如漢代有諫忠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