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38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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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「認」《說文》不錄。 |
字樣說明 | 左半「言」之起筆作點;右半作「忍」︰上「刃」點不穿撇,下作「心」,寫法參「忍」字。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rèn |
釋 義 | 1. 辨識、分別。如:「認字」、「認人」、「辨認」、「認路」。宋.劉克莊〈鐵塔寺〉詩:「細認苔間字,方知鑄塔時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二九回:「我白認得了你,罷了!罷了!」 2. 表示同意、接受。如:「承認」、「認輸」、「認罪」、「認可」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四五回:「操雖心知中計,卻不肯認錯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三:「萬一家中忌諱,故意不認帳起來,這事也是有的,須要防他。」 3. 當作、以為。宋.劉克莊〈答婦兄林公遇〉詩四首之一:「夢迴殘月在,錯認是天明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一:「果然自己錯認了,只得罷手。」 4. 無血緣關係而結成親屬。如:「認乾爹」、「認賊作父」。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卷一:「此是前塵虛妄相想,惑汝真性,由汝無始至於今生,認賊為子,失汝元常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