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364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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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刀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剪」之異體。剪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刀部》作「」,云:「齊斷也。從刀聲。」注云:「今字作剪,俗。」《正字通.刀部》云:「,剪本字。篆作,俗誤以為前後之前,別作翦、剪。」按「」字隸變作「前」,俗書又加「刀」字作「剪」,標準字體亦作「剪」。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刀部》云:「剪,子踐切,齊斷也,殺也,減也,剪刀。劗、、、,並同上。」《中華字海.刀部》亦謂:「,同剪。」今以字書有據,故可收「」字為「剪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