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504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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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補.艸部》。 ⇒「蔆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líng ㈠líng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菱」之異體。菱,《說文解字.艸部》篆體作「」,又列重文作「」。《五經文字.艸部》及《廣韻.平聲.蒸韻》皆以「蔆、菱」並同。《集韻.平聲.蒸韻》及《類篇.艸部》更將「蔆、、菱、䔖」,以為同字。《字彙補.艸部》將「」隸定作「」,為後代字典所從,今教育部所頒字體,分別將「菱、蔆」列為常用字及次常用字,則宜將「」分別為二字之異體。 ㈠ ⇒「蔆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