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353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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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說文.髟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ì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鬀」為「剃」之異體。「剃」字始見《敦煌俗字譜.刀部》,《龍龕手鑑.刀部》曰:「除髮也。」 「鬀」字見《說文解字.髟部》,篆文作「」,曰:「𩮜髮也。從髟弟聲。」徐鉉曰:「今俗別作剃。」《六書正譌.去聲.霽祭韻》亦曰:「俗作剃。」按:字從「髟」,正示髮義,𩮜髮須以刀為之,故後世易「髟」為「刀」,失其初形矣!此徐、周所以斥為俗者也。今通行俗體之「剃」,亦以之為正字,則本字之「鬀」為其異體無疑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