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039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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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康熙字典.水部》。 ⇒「氿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jiǔ ㈠guǐ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㈡ 「九」,《說文解字.九部》篆體作「」,象其屈曲究盡之形。隸定作「九」。後代字書皆以此形為正體。唯《康熙字典.水部》別收「」字,云:「《王登.荊溪疏》:『宜興古陽羨也,一名荊溪。城外有東西二匯諸溪之流。』注:『太湖菰蘆之藪。字字書不載,當作九,土人以九里計程,故名。』」《中文大辭典.水部》字引此說,謂「」為「九」之俗字。故「」可收為異體。 ㈠ ⇒「氿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