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 」為「胃」之異體。胃,《說文解字.肉部》作「 」,云:「穀府也。從肉; ,象形。」《玉篇.肉部》、《廣韻.未韻》、《集韻.未韻》、《類篇.肉部》、《四聲篇海.肉部》皆以「 」為《說文》「胃」字,今按《字鑑.未韻》、《六書正譌.未韻》皆云:「胃,說文作 ,穀府也,從肉, ,象形;隸作胃。」而《正字通.肉部》更云:「胃,說文作 ,從 象形,一曰從米,總要象食藏形。小篆加肉作 ,俗,楷訛作胃。」故《康熙字典.肉部》引《篇海類篇》謂:「 ,胃本字。」《經典文字辨證書.肉部》云:「 ,正;胃,通。」後世字書如《中文大辭典.肉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肉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田部》等亦皆以「 」字同「胃」。《異體字表》既以隸變之「胃」字為正體,故可收《說文》本字之「 」字為其異體。 |